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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2****5-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财政预算金额:2注册后查看0元(大写:贰万贰千贰佰元整)

评标方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本项目供应商,若最低报价单位存在两家及以上,则针对最低报价单位进行抽签,随机抽取一家确定为本项目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数量: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参与本项目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六)投标人至少满足下列资质或要求:

(1)自2****2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含3个)项目决算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

(2)本次拟投入的成员至少1人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七)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八)上述第二至七要求需提供承 诺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等,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安排的成员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开标日前近三个月人员缴交社保(以养老保险为准)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扫描件,补缴不予计算,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或未完整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三、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政务网提升(三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是新增网络接入点,实施多个点位政务网络接入建设;二是优化网络关键点,增补骨干环网部分纤芯资源提高网络可靠性、增加部分节点光缆路由及设备确保网络稳定性、采购部署安全设备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管控力。

为更好的对项目的真实、合法、合规情况及资金来源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评审,拟采购项目决算审核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工作内容

依据竣工资料、签证资料、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和决算审核报告,协助完成区财政投资评审等工作。

2.进度要求

供应商应评估工作量,并在采购单位认可情况下,对进度进行规划及管理,确保整体工作按照规划的方向执行,供应商在收齐相关材料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具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工程决算审核报告。

3.成果要求

提交结算、决算报告材料最终版纸质件分别不少于五份、电子档(刻录光盘)不少于一份。

4.保密要求

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资料的保密义务,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传播以及不对外发表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文章、信息,不向任何第三方传泄,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本项目的有关的所有信息,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四、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次服务投标报价上限为:2.2**$3万元,报价超过上限价视为无效投标。如最终中标价(合同暂定价)超过区财政局项目竣工决算评审造价,则以区财政局项目竣工决算评审造价作为本次服务结算费用,费用不下浮。

(二)违约责任

中标人应按项目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采购人有权中止并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采购人的损失,中标人应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具体违约金和违约责任约定详见合同;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交付成果低劣,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应继续完善交付工作,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支付方式

中标服务商完成结(决)算成果文件并经采购方审核确认,且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后,采购方以政府造价单位最终审定价为依据,扣除中标服务商违约金后,结合中标服务商履约情况,核算出应付咨询费用,在收到中标服务商提供的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3**$3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服务商支付应付咨询费用。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政务网提升(三期)项目完成区财政投资评审。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一、投标材料

(一)投标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投标方需提供报价明细文件,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括: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投标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项目报价、合计金额等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投标方按需提供企业背景、资质、项目经验、等证明文件;

(四)投标方需提供项目工作方案初步设想及策划。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

投标材料(一式三份)须密封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密封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投标。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4***6C办公室;

接收联系人:郑工8注册后查看3;

注:接收联系人仅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如需咨询其他投标事宜,请联系罗工。

三、投标截止时间

????2****5年6月6日1**$3:0**$3。采用邮寄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5-8注册后查看3

????传真:-- 电子邮箱:zsjglyw@szgm.gov.cn

????公告日期: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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