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5年全区国省公路急需用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5年全区国省公路急需用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5年全区国省公路急需用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 2****5 年全区国省公路养护急需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藏交发〔2****5〕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所属各相关公路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招标人为 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5年全区国省公路急需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名称)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5年全区国省公路急需用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规模:2****5年全区国省公路急需用房建设项目。具体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服务。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1***0%,已落实。 2.5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组,共2个标段,第一标段:2****5年全区国省公路急需用房东部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第二标段:2****5年全区国省公路急需用房西部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1标段组(东部区) 工程地点:昌都、林芝、山南、那曲;总建筑面积(㎡):1注册后查看3.3**$3 主要工程内容: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2标段组(西部区)工程地点:日喀则、阿里 总建筑面积(㎡):2注册后查看8.4**$3 主要工程内容:项目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2.7施工工期:3***5日历天,2****6年8月7日前完工。 2.8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9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一至附表七,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依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4〕2***5号)的要求,对信用评价等级进入D级的建筑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限制市场行为。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一标段组、二标段组施工监理进行投标的,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如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时,则只推荐其作为一标段组“东部区”施工监理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5年7月1**$3日至2****5年7月2**$3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5 年 8月1**$3日1**$3时4**$3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 其它事项投标企业需办理CA锁,办理地点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拉萨市德吉中路1号 邮政编码:8注册后查看0 联 系 人:加先生 电 话:0****1-6注册后查看7 邮 箱: /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天城二栋二单元1***2号 邮政编码: 8注册后查看0 联 系 人:孙康 电 话: 0****1-6注册后查看9 1***1注册后查看8****8 电子邮件:/ 客服联系电话: 0****1-6注册后查看2 2****5年7月1**$3日 附表一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一、二标段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甲级】资质,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藏建市管〔2****3〕6**$3号)完成企业资质信息报送。 附表二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一、二标段组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额在1***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信息应附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技术指标”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基本信息”、“合同登记信息详情”、“施工许可详情”、“竣工验收信息详情(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详情)”、“相关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应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或未对外公示的非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认定时间以实际竣工时间(或实际竣工备案时间)为准。 附表三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一、二标段组信誉要求: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不被接受投标文件或不得参加投标:(1)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6)各投标人不得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从业禁止名单。(7)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不良行为、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行为)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投标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附表四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一标段组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驻地监理工程师4名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二标段组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驻地监理工程师2 名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附表五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一、二标段组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不作具体要求 附表六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各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处于盈利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1-2****3或2****2-2****4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