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代其下属公司/关联公司公开处置以下所述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情况
序号 | 债务人 | 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 | 利息 | 主要担保措施 (具体以相关法律文件约定及法律规定为准) |
1 | 广东省深圳市 | 元人民币 | 2,7***0,0***0,0***0 | 截至2****5年3月3**$3日,利息罚息合计约1**$3.2**$3亿,具体以合同为准 | 资产抵押、股权质押、保证担保、其他增信措施 | |
2 | Asia Pacific Resources Development Investment Limited、Cheng Kin Ming | 香港 | 元港币 | 2,0***9,0***5,2***1 | 截至2****3年1**$3月3**$3日,利息罚息合计5.1**$3亿,具体以合同为准 |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其他增信措施 |
3 | 天山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元港币 | 2***0,0***0,0***0 | 截至2****5年3月3**$3日,利息罚息合计3****6.7**$3万,具体以合同为准 | 股票、股权质押、其他增信措施 |
4 | 天山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目前由实控人履行回购义务) | 香港 | 元港币 | 1***6,4***0,6***1 | 截至2****5年3月3**$3日,利息罚息合计4****8.9**$3万,具体以合同为准 | 股票、股权质押、其他增信措施 |
表二:股权资产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所在地 | 数量 | 单位 | 资产状况 |
1 | Dragon Capital FundⅠL.P. | 开曼 | 1**$3.7**$3%基金实缴份额 | / | 是一支私募股权投资美元基金。 |
2 | China Consumable Goods Investment Corporation | BVI | 3**$3.6**$3%股权 | / | |
3 | 东南数字化转型股权投资(莆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福建省莆田市 | 1.4**$3%基金实缴份额 | / | 是一支私募股权投资人民币基金。 |
4 | 新疆自治区五家渠市 | 1***0% | / |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公司持续运营中。 | |
5 | 江苏省常州市 | 2**$3.2**$3%股权 | / |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制造 | |
6 | SourcePhotonicsHoldings(Cayman) Limited | 开曼 | 1**$3,3***7,9***8份普通股股份(占比约5.7**$3%) | / | 公司主要通过控制的下属企业开展主营业务,其主要产品包括光芯片、光组件和光模块。其解决方案和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与电信通信场景。公司经营状态良好。 |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信息以相关法律文件为准。如需了解有关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i.com查询,或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或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dname="311cc9224e4e218835ea8bc289bdbb45">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我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资产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合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资金实力、财务状况条件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3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女士
电子邮件:zhaolei@coamci.com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一期3**$3楼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0-6****0 7****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5-3****3 3****9(我司纪检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年。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