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上海锦帝九州
药业(安阳)有限公司、安阳市新天地商务酒店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以下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截至2****5年6月2**$3日,2户债权本金合计1****0.4**$3万元,利息合计1****8.8**$3万元,本息合计2****9.2**$3万元,标的资产公告清单如下: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本息合计 | 担保措施 |
1 | 上海锦帝九州药业(安阳)有限公司 | 7注册后查看9.6**$3 | 5注册后查看7.8**$3 | 1注册后查看7.5**$3 | 上海玉瑞生物科技(安阳)药业有限公司、赵文武、刘艾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3 | 安阳市新天地商务酒店 | 6注册后查看6.1**$3 | 4注册后查看6.3**$3 | 1注册后查看2.5**$3 |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标的资产项下各户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
本次公告催收、招商、处置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异议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分公司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联系人:朱先生、陈先生
电话:0****1-6注册后查看6、0****1-8注册后查看2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3号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0-6注册后查看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1-6注册后查看5(我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 电话:0****1-6注册后查看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电话:0****1-6注册后查看0
特别声明:利息暂计算至2****5年6月2**$3日。上述标的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分公司不对标的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5年7月1**$3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