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江苏盐城港智慧港口有限公司拟实施盐城港大丰港区码头运营安全监测升级项目设计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盐城港港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下述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模式,经评审后确定单位。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盐城港大丰港区码头运营安全监测升级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规模
1.1 对大丰港区一、二、三期及石化码头的码头和引桥结构的位移、沉降、倾斜、应变、挠度、结构震动、裂缝变化趋势等实时监测以及一期码头引堤北侧利用智慧冲刷粒子监测引堤北侧冲刷情况监测进行设计,主要包括监测指标设计、监测设备安装设计、监测设备集成设计、监测系统功能设计等。
1.2项目地点:大丰港区
1.3资金来源:自筹;
1.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完成相应技术成果文件。
三、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陆万柒仟叁佰伍拾元整(¥:36735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资质条件、能力及信誉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人具有订立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水运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证书。
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至少一项水运工程的设计工作。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运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在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或2024年8月至2025年2月)至少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企业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2、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均通过电话联系网上获取,具体方式如下: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每日8:30 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盐城港港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大丰港区商务大厦18楼,联系人:徐先生,联系号码:注册后查看)现场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八、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上午10: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大丰港区国际商务大厦18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上述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或未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
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注册后查看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注册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