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院拟开展医院CHS-DRG运营风险评估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项目名称:医院CHS-DRG运营风险评估咨询服务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
三、评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
四、招标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服务要求
(一)评估年限为:1年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根据《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国卫财务发〔2020〕3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23〕31号)等精神,结合医院实际,主要涉及涵盖2024年医保CHS-DRG结算改革对医院收入结构及结余,财务管理、医务管理、支付管理、信息管理、运营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方面。
(三)评估时限及人员、报告要求:
1、评估工作时限:进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含出具评估报告在内)。
2、评估小组人员要求:响应文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审计组人员,不少于4人,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其中注册会计师至少1人,其余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至少2人,并提供相关执业或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的复印件,并盖公章确认。
3、评估工作其他要求:中标后,中标人按审计时间进度和评估内容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向采购人出具一式五份评估报告。
4、评估小组人员一经指派,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所提供的专业人员在服务期内,若发现不能胜任工作、违反采购人的工作纪律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求中标人违约责任。
5、中标人对评估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评估报告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泄露给采购人之外的第三人。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管理或控股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相关活动。
8、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列。
(四)评估服务验收标准:以征求医院意见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为准。
六、费用结算
评估服务费结算方式: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一式五份正式评估报告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出具的正规发票,在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评估服务费。
七、投标文件组成(每页加盖公章)
1、服务报价单;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
6、评估项目组成员应提供相关执业或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的复印件;
7、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列的证明。供应商递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8、投标材料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9、投标文件内容及密封口上必须加盖公章(不接收快递)。
八、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2025 年4 月14 日-2025 年4月18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13号楼402
九、联系人:小许,注册后查看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