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1 询价项目名称: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环保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与说明:
1.2.1开展本项目周边废气、废水、食堂油烟、噪声监测及定期环保监测,包括环保有组织废气、无组组废气、废水、食堂油烟、噪声等指标进行监测后出具监测报告。
1.2.2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西安咸阳机场空港东二路。服务周期为3**$3个月,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和合同约定对生产现场周边废气、废水、食堂油烟、噪声等开展环保监测,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监测报告。
1.2.3服务要求:
1.2.3.1本文件适用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废气、废水、食堂油烟、噪声监测及定期环保监测服务技术要求及范围。
1.2.3.2各类污染物采用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现行的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或行业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监测方法开展监测。
1.2.3.3监测单位进行承担手工监测服务,具备固定的实验室和监测工作条件,采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监测仪器设备,有健全的自行监测质量管理制度,能够在正常生产时段内开展监测,真实反映污染物排放状况。
1.2.3.4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保证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1.2.4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1.2.5双方责任:
1.2.5.1本合同签订之后,按双方约定时间提供如下技术资料等文件:
(1)项目的环保验收文件及批复;
(2)其他与周边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及定期环保监测服务有关的基础资料。
(3)甲方提供资料和文件后5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已提供了完整无误的文件资料。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应在上述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甲方。
1.2.5.2提供工作条件: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工作环境;
(2)指定项目现场专人联系;
(3)为环境监测及调查提供必要的现场便利。
1.2.5.3为履行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为履行本合同之外的目的而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信息与资料不应被理解为对相关知识产权的转让或授权/许可。
1.2.5.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及信息按以下方式处理:所有资料乙方用完后尽快退还甲方。
1.2.5.5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提供监测服务,保证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进行取样、分析工作,按照中国计量认证的有关规定出具监测报告/检测报告。
1.2.5.6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资料、报告等,应保障甲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行政罚款、律师费、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费用。
1.2.5.7采用合适谨慎态度及科学准确的方法,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监测服务。
1.2.5.8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等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所有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甲方,但乙方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当期款项,乙方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5.9就监测报告的有关内容,接受甲方的咨询。
1.2.5.1**$3乙方以专业机构应有的水准完成本合同监测任务,并就出具的监测报告和结论对甲方负责。因乙方监测结论或数据等有误或乙方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并返还甲方支付的监测费用。
1.2.5.1**$3乙方人员在履约过程中应遵守国家、行业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规定,如因乙方人员疏忽大意、处理不当或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任何一方出现安全事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权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
1.2.5.1**$3乙方有义务派遣能力胜任、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负责人。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但乙方无合理理由的,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3 参与资格要求:
1.3.1供应商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3.2具有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
1.3.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3.4人员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组成员须为经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5业绩要求:供应商2****3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类似监测服务业绩3个(提供服务合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3.6信誉要求
1.3.6.1供应商没有被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6.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6.3被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被采购人暂停资格且仍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1.3.6.4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1.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1.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转包、分包;
1.3.9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团队。
1.4 采购清单:
废气监测内容
类别 | 监测方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废气 | 手工监测 | 1号机库飞机整机喷涂东侧排?筒(DA0***3) | 苯 | 每年1次 |
?苯 | ||||
甲苯 | ||||
二甲苯 | ||||
?甲烷总烃 | ||||
颗粒物 | ||||
1号机库?机整机喷涂?侧排?筒(DA0***4) | 苯 | 每年1次 | ||
?苯 | ||||
甲苯 | ||||
二甲苯 | ||||
?甲烷总烃 | ||||
颗粒物 | ||||
新机库烘喷间?楼排放?(DA0***1) | 苯 | 每年1次 | ||
?苯 | ||||
甲苯 | ||||
二甲苯 | ||||
?甲烷总烃 | ||||
颗粒物 | ||||
新机库烘喷间?楼排放?(DA0***2) | 苯 | 每年1次 | ||
?苯 | ||||
甲苯 | ||||
二甲苯 | ||||
?甲烷总烃 | ||||
颗粒物 | ||||
IDG 清洗车间进口、排放?(DA0***5) | ?甲烷总烃 | 每年1次 | ||
APU 清洗车间进口、排放?(DA0***6) | ?甲烷总烃 | 每年1次 | ||
在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共布设4个监测点位 | 苯 | 每半年1次, 每年2次 | ||
?苯 | ||||
甲苯 | ||||
二甲苯 | ||||
?甲烷总烃 | ||||
颗粒物 | ||||
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它开口等排放口外1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进行监测,布设5个监测点位 | ?甲烷总烃 | 每季度监测1次,每年监测4次 | ||
食堂油烟净化器进口、出口 | 饮食业油烟 | 每年一次 |
废水监测内容
类别 | 监测方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废水 | 手工监测 | 新机库维修基地排水口(DW0***1) | pH | 每半年1次, 每年2次 |
COD | ||||
氨氮 | ||||
总磷 | ||||
悬浮物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
总氮 | ||||
动植物油 | ||||
石油类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综合废水排水口(DW0***2) | pH | 每半年1次, 每年2次 | ||
COD | ||||
氨氮 | ||||
总磷 | ||||
悬浮物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
总氮 | ||||
动植物油 | ||||
石油类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雨水 | 手工监测 | 雨水排放口 (YS0***1) | pH | 每月1次,每年1**$3次 |
悬浮物 | ||||
COD |
噪声监测内容
类别 | 监测方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厂界噪声 | 手工监测 | 北厂界 | 厂界外1米处,等效连续A声级 | 每季度监测1次,昼、夜各监测1次 |
西厂界 | ||||
南厂界 | ||||
东厂界 |
2. 报名方式
2.1 发送报名信息及联系方式至WANGTIANQI1@ceair.com
2.2平台使用费:本次询价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2.3询价邀请回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2****5年6月1**$3日 0**$3:0**$3
3. 询价文件
3.1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在线下载
3.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标书
3.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年6月1**$3日 0**$3:0**$3
4.联系方式
4.1 采购人: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4.2 联系人:王天琦
4.3 联系方式:0***9-8注册后查看7 WANGTIANQI1@ceair.com
5. 其他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