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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告内容

教师发展中心人车分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教师发展中心人车分离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教师发展中心内;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2.4招标预算价:2注册后查看2.4**$3元,招标合理价:2注册后查看3.3**$3元;

2.5工期:3**$3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3〕第2**$3号,旧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请提供最新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宜兴市。

3.4投标人自2****5年以来在宜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单位)已有两个在建工程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在建工程指尚未出具竣工验收证明的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项目须在投标文件附竣工验收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共1个标段,每位投标人可对该1个标段进行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5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7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8]2**$3号)。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5年4月3日至2****5年4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3至1**$3:0**$3时,下午2:0**$3至4:0**$3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9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4年1**$3月-2****5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4.3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5年4月1**$3日1**$3时0**$3分,地点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9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资格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4年1**$3月-2****5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营业执照;⑤企业资质证书;⑥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除上述第⑤、⑥、⑦项及社保缴费清单可携带打印的电子版(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3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3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3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3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3天内有效,超出3**$3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6**$3%(扣除前期费用),第二年付至审计价款的8**$3%,余款在第三年付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教育信息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5年4月3日至2****5年4月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教师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凌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地 址:宜兴市龙潭西路2***9号

电话:0****0-8注册后查看2

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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