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德州某单位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5-JKELQH-W1****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其中0**$3包7***0万元;03包具体分包明确如下:
3.限价(报价优惠率):1**$3%≤优惠率≤3**$3%;不符合报价要求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0**$3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报价优惠率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优惠率执行。 5.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若某一个包组投标供应商在前序包组评审中已被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则该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的后序包组中的中标资格将被否决。 6.本项目供货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每年签订1次,期限1**$3个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到8**$3%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1次期限1**$3个月的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3%的供应商,采购方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 7.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间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3%,否则投标无效。 8.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符合终止合同条款的,采购方立即终止合同。中途终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按照本次招标评审结果排名先后函商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依托友邻单位供应商签订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供货合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需在山东省德州市或济南市行政区划内有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自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拒不追缴的,加重处理(须提供响应承诺函)。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5年0**$3月1**$3日
至
2****5年0**$3月2**$3日
,每天上午
0**$3:0**$3
至
1**$3:3**$3
,下午
1**$3:3**$3
至
1**$3:3**$3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山东省 德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需在山东省德州市或济南市行政区划内有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5年0**$3月0**$3日 0**$3:0**$3
(二)投标截止时间:2****5年0**$3月0**$3日 0**$3:3**$3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5年0**$3月0**$3日 0**$3:3**$3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
八、样品
采购包(3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3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需在山东省德州市或济南市行政区划内有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8.自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拒不追缴的,加重处理。(须提供响应承诺函)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jnczcgb2****4@1***3.com,联系人:胡助理,联系方式:1***2注册后查看2****6。 (三)招标文件售价: 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5注册后查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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