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南高桥村拆迁安置区基础配套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日期:2****5年6月4日至2****5年6月1**$3日,每日9时0**$3分至1**$3时3**$3分,1**$3时0**$3分至1**$3时0**$3分
更正为:2****5年6月4日至2****5年6月1**$3日每日9时0**$3分至1**$3时0**$3分
2、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5年6月2**$3日9时0**$3分,地点: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5年7月3日9时0**$3分,地点: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原公告内容: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正为: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原公告内容: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更正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均予以修改,以最新更正招标文件为准。
2****5年6月1**$3日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