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发布日期:2025-04-18
(招标编号:25030047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阳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一、第二水厂污泥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80 万元, 招标人为阳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污泥综合处置年处理量约为10000吨,污泥含水率约80%,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2年,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对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规范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阳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一、第二水厂污泥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拟投入的车辆具有道路运输证。
3.投标人具备县级或以上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环评通过的项目中有污泥处理处置内容(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内容、干化湿污泥等)及有相关内容的排污许可证;或者取得地级市或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接收污泥及处理处置的文件。处理处置单位位于阳江(市)地区外的其他(市)地区须承诺中标后能取得当地污泥主管部门接收异地污泥的文件批复或配合采购人完成污泥主管部门的跨市转移计划。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转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并于开标当天提供给评标专家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
7.已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8 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07 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报名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3)投标单位法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为法人无需提供);(3)投标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https://www.zjjl.cn/下载);(6)招标文件获取转账凭证截图。收款单位名称: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账号:4400 149120405300 1534开户行:建行广州帝景支行 备注:转账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编号。售价:¥500.0 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 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 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会议室
七、其他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阳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阳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第一、第二水厂污泥处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25030047001
二、项目名称:阳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一、第二水厂污泥处置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招标项目的名称:阳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一、第二水厂污泥处置项目。
2.招标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本次招标确定一家协议中标人。中标人和招标人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后, 按中标人承诺的价格为阳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一、第二水厂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3.协议服务资格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
4.招标单价上限价:污泥综合处置费190元/吨,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招标单价上限价,否则
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文件须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拟投入的车辆具有道路运输证。
3.投标人具备县级或以上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环评通过的项目中有污泥处理处置内容(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内容、干化湿污泥等)及有相关内容的排污许可证;或者取得地级市或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接收污泥及处理处置的文件。处理处置单位位于阳江(市)地区外的其他(市)地区须承诺中标后能取得当地污泥主管部门接收异地污泥的文件批复或配合采购人完成污泥主管部门的跨市转移计划。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转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并于开标当天提供给评标专家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
7.已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3)投标单位法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为法人无需提供);(3)投标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 https://www.zjjl.cn/下载);(6)招标文件获取转账凭证截图。
方式:网上获取。
时间:2025年4月18 日至2025年5月7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报名所需资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及转账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
790600920@qq.com并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号: 44001491 204053001534
开户行:建行广州帝景支行
备注:转账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编号。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六、本项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5月8 日14时30分(注2025年5月8 日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开标时间:2025年5月8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会议室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
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金山路鱿鱼头桥侧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传真:/传真:/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常工
发布日期:2025年4月18 日
八、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地 址: 阳江市金山路鱿鱼头桥侧
联系人:徐工
电话: 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件:/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联系人:常工
电话: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件:7906009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