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桐乡市商务局
项目名称:2****5年桐乡高铁站候车大厅招商宣传广告项目
标的名称:2****5年桐乡高铁站候车大厅招商宣传广告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注册后查看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桐乡市商务局锚定主导产业,聚焦主攻方向,全力以赴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招链引群,坚决打赢招商引资突破战,为桐乡经济发展增势赋能。为进一步提高对外宣传影响力,拓宽主流媒体宣传渠道,提升宣传质效,充分展示桐乡商务工作成效,因此拟通过灯箱形式在高铁站点位投放广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注册后查看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全局站车广告资源开发经营的企业。浙江领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是2****5年沪杭线灯箱媒体发布合作项目(第二次)的中选运营商,一线大站或省会站点由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总部与中选运营商直签合同,中小型站点由分公司与中选运营商签订合同。依据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浙江广告分公司、浙江领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双方签订的《2****5沪杭线灯箱媒体发布合作项目广告发布合作合同》,授权浙江领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独家代理经营“2****5年沪杭线(临平南站、海宁西站、嘉善南站、嘉兴南站、桐乡站、 金山北站)灯箱媒体发布合作项目”的广告发布业务。授权期限为自2****5年4月1日至2****8年3月3**$3日止。
本次项目需发布广告的桐乡站广告灯箱,浙江领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具有独家代理经营权。故2****5年桐乡高铁站候车大厅招商宣传广告项目只能向浙江领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进行服务采购。
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具备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经专家组论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公示期限
2****5年5月1**$3日至2****5年0**$3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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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报告5.1**$3.pdf (1***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