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你公司报送的《马鞍山马钢林德气体有限责任公司2#空分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马鞍山马钢林德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拟在花山区北塘路2**$3号马钢林德气体现有厂区内建设2#空分产线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3注册后查看0-0**$3-0**$3-4注册后查看4)。主要建设内容:1、对现有2#4万m3/h深冷制氧机组进行升级改造,对空分机组原先放空的氮气进行回收压缩利用;2、增加1台2万m3/h氮压机;3、建成达产后,新增2万m3/h的氮气回收压缩能力。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公司现有环境问题,应对照相关的环保标准和规范以及《报告表》提出的整改要求,在本项目运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应加强气体在运输、装卸及充装过程中管道连接的密闭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加强废气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无组织废气相关防治措施,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相应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冷却循环水经马钢北区废水深度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要求。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产噪设备要远离厂界布置,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注册后查看8-2****8)中相应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注册后查看9-2****0)规定要求。废矿物油等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擅自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注册后查看7-2****3)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国家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四、马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管。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3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7***4K
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