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湖南核工业宏华机械有限公司核电厂房消防设施整改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湖南核工业宏华机械有限公司核电厂房消防设施整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核工业宏华机械有限公司核电厂房消防设施整改项目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核电站污染金属熔炼项目消防验收前,湖南核工业宏华机械有限公司邀请该项目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了检查,设计单位提出了改进意见,同时,上级安全检查也提出的整改要求,因此需对该项目现有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以符合该项目消防设计要求和上级监管要求。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1.1增设火灾时非消防电源切除功能。1.2新增控制线,实现远程启动水泵。1.3将手动报警按钮单点报警启动控制改成双点联动控制。1.4解决核电厂房中频炉电容器室设置的轴流风机开口直接与室外连通的问题。1.5金属熔炼厂房消防控制室增设应急照明。1.6二层走廊及楼梯间增设感烟探测器。1.7解决冷却设备间感烟探测器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
2.2 计划工期:3**$3天
2.3 建设地点:湖南衡阳东阳渡街道
2.4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即2****4、2****3、2****2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自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自2****3年1月1日至今,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2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元整,扫描下方二维码(诺通付)进行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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