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报名链接:http://ljs.gxcq.com.cn/#/projectDetail/2**$3c1f4f5***6c9注册后查看3**$3d0**$3aa1***4cdba.html
资产转让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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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GXCQJY2**$3-3***2 | 挂牌价格 | 5,1***0,0***0.0**$3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5年5月2**$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5年6月4日 |
挂牌公告期 | 1**$3个工作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资产概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浦北县医药公司 本次转让的土地原使用权类型均为划拨,评估设定的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一、土地相关情况: 1.产权登记情况:浦北县北通镇北通新街,桂(2****5)浦北县不动产权第0注册后查看5号,商业用地。 2.规划情况:容积率1.2-5.5,建筑密度不高于9**$3%,不高于6层。其他详细信息参考资产转让清单。 3.权利性质:划拨; 权利性质可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变更为出让; 二、地上建筑物产权登记情况: 1.北通镇新街2**$3号(设计用途批发部),权利人为浦北县医药公司 2.北通镇新街3**$3号(设计用途仓库),权利人为浦北县医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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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用途与备注 | 挂牌价格(元) | 受让保证金(元) |
1 | 浦北县北通镇北通新街 | 7***8.8**$3 | - | 城镇住宅(兼商业)用地 | 5,1***0,0***0.0**$3 | 1,0***8,0***0.0**$3 |
2 | 北通镇新街2**$3号 | - | 3***4.8**$3 | 原批发部,混合结构、三层建筑物 | ||
3 | 北通镇新街3**$3号 | - | 6***3.0**$3 | 原仓库,混合结构、三层建筑物 | ||
4 | 北通镇新街3**$3号 | - | 5***0.9**$3 | 原综合楼,混合结构、三层建筑物 | ||
合计 | - | 7***8.8**$3 | 1,5***8.7**$3 | - | 5,1***0,0***0.0**$3 | 1,0***8,0***0.0**$3 |
备注及其他说明: 1.标的查看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9注册后查看3****8。钟先生,联系电话:0****7-8注册后查看6。 2.若标的征集到多名意向方需要进行竞价的,每次最低加价幅度为1注册后查看0元或其整数倍。 3.转让标的的产权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存在误差,则以过户时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成交金额不因重新测绘时产生的面积变化而改变。 4.资产涉及出租的,转让方协调承租方或经营合作人腾空房屋(铺面)。 5.受让方在资产成交的6个月内及时联系转让方完成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工作,逾期不办理,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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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本次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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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注册地(住所) | 浦北县小江镇民兴路4***1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钟金 | |
注册资本 | 1***8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全民所有制 |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浦北县财政局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浦北县卫生健康局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浦北县人民政府 | |
批准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
批准文号 | 浦政函〔2****4〕3***3号 | |
批准日期 | 2****4年1**$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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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5,1***0,0***0.0**$3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转入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同时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中的约定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将成交价款转入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 3、受让方须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产生的税费由转、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转让项目允许联合受让,联合体在报名时需上传联合声明。 | |
报名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该文件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标的状况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该文件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授权委托书、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手印(自然人)确认。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公开转让的所有标的均按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公告中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公告期内亲至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所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登记,即表明意向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受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 2.以上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与产权证登记不一致,则以过户时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成交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挂牌价格为包含土地出让金的价格。 4.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需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后续过户等事宜。需由受让方与转让方配合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地上建筑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办理登记的程序及所需准备的材料,转让方给予适当的配合。对于无法补办产权登记的建筑物,受让方需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5.权证变更过程中,按相关政策转让方必须所承担的税费(包括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等),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方所承担的税费(包括印花税、契税等),由受让方承担。具体以税务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为准。 6.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水、电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资产涉及出租的,转让方协调承租方或经营合作人腾空房屋(铺面)。 8.受让方在资产成交的6个月内及时联系转让方完成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工作,逾期不办理,后果自负。 9.交易服务费的计收,以资产成交签约时确定的成交价为计价额度标准,不因交易双方在资产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交易价格调整而变化,也不因交易双方后期合同签订、证件办理及其它情况过程中出现纠纷而变化。 1**$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标的过户涉及的各项费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受让标的应缴纳的各项费用。 |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1,0***8,0***0.0**$3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5年6月4日1**$3:0**$3:0**$3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4.受让方不依照挂牌公告约定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
账号 | 8****3 0****0 1****0 0****7 7***3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1.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自动转为过户押金,不抵扣交易服务费或成交价款。 2.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交易价款的; (1**$3)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3)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 ||
2.资产转让合同; | |||
3.标的状况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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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3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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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谯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0****1-2注册后查看2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5注册后查看7 | |||
联系地址 |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3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