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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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信息化配套装修改造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信息化配套装修改造项目,主要包括运维中心、值班室、接待室、弱电管网等装修改造工程,具体见所发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信息化配套装修改造。控制价:2***2.5注册后查看1万元。***0;***0;***0;
2.4计划工期:***0;6**$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建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2年、2****3年、2****4年)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
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1项100万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信息化配套装修工程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网站中标公示截图;
3.5 信誉要求:
(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注:所有截图以投标截止时间前1**$3日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所有截图均须体现截图时间,无法提供截图的提供情况说明和承诺。
3.6***0;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7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含)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和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年限以毕业证书颁发时间起算);
3.8 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均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并提供在职证明(含劳动合同)、提供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9 投标人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在线截图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3.1**$3 其他要求:①投标企业须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包含港澳台);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投标企业或个人不得提供变造、伪造或串通他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资质材料、检测报告等),否则该企业或个人将被纳入军队采购网黑名单,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0;***0;***0;***0;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5 年7月4日至7月1**$3日,每日上午 8 :0**$3至 1**$3:3**$3***0;,下午14***0;:3**$3至1**$3 : 00通过网上申领方式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0;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5 年7月4日至7月1**$3日,每日上午 8 :0**$3至 1**$3:3**$3***0;,下午14***0;:3**$3至1**$3 : 00统一发送招标文件。
6.2 ***0;获取地点:网上申领
6.3 ***0;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施记录,具备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4***0;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企业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wjhqxycg0***2@1***3.com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5年 7月 25日9时00分至2****5年 7月 25日9时3**$3分,地点为天津市东丽区。
7.2 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周女士
办公电话: 0***2-2注册后查看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母女士 ***0;
办公电话: 0***2-2注册后查看9
项目监督人: ***0;包先生 ***0;
***0; ***0; ***0; ***0; 办公电话: ***0;0***2-2注册后查看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