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5**$3台血液透析机、4台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5**$3台血液透析机、4台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招标项目 | ||
项目类型: | D0**$3 | 项目编号: | 2****5-JQ3**$3-F1****0. |
招标人: | 某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监督机构: | 无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5**$3.0注册后查看0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5**$3台血液透析机、4台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招标项目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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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6***0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1****1 | 5**$3.0注册后查看0万元 | 服务 | |
标段名称: E6***0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2台血液透析机、4台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招标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6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3***9J-2注册后查看3-0注册后查看9-1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标段内容: 5**$3台血液透析机、4台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招标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