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服务时间
1.1 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出入管理
2.1.1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1.2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2.1.3 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2.1.4 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2.1.5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2 安全巡查
2.2.1 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排查安全隐患,路线设置覆盖率100%。安全巡查的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体育设施安全、用电安全、活动安全、人员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2.2.2 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2.2.3 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2.2.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2.5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2.3 消防系统
2.3.1 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3.2 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做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2.3.3 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2.3.4 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3.5 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2.4 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2.5 做好收发管理及门前三包工作。
三、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1 服务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8年1月19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服务时间
1.1 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出入管理
2.1.1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1.2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2.1.3 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2.1.4 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2.1.5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2 安全巡查
2.2.1 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排查安全隐患,路线设置覆盖率100%。安全巡查的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体育设施安全、用电安全、活动安全、人员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2.2.2 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2.2.3 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2.2.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2.5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2.3 消防系统
2.3.1 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3.2 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做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2.3.3 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2.3.4 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3.5 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2.4 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2.5 做好收发管理及门前三包工作。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1、其他要求
1.1 年龄: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1.2 待遇:保安服务公司必须按相关政策要求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保安员工资的发放标准严格按上级文件并报学校审批后执行,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1.3 食宿:学校提供早、中、晚餐,餐费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1.4 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1.5 保安员无条件接受学校保卫处领导,并服从学校物业公司
临时性搬运等工作。
1.6 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保卫处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⑥通过岗前培训;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⑧无违法记录
2、保安工作职责
2.1 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2.2 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2.3 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2.4 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里领导或公安机关。
2.5 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2.6 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