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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天津市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技术服务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天津分公司生产作业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合法合规进行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天津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处置能力符合要求的公司为分公司开展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服务,并与之签订服务合同,合同名称为:2025年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技术服务。2025年,根据分公司作业量,危险废物处置预计将产生费用为小写人民币:148400.00元(含6%增值税),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肆佰元整(含6%增值税)。
项目单位: 天津分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 资质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生产经营场所,具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独立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承担产废单位所属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的获地区环保管理部门资质认可的专业处理单位。 3.2 信誉要求: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提供2024年相关服务项目的合同; 3.5 其他要求: (1)参加谈判的服务商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谈判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记入失信记录。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上述信息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7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公告附件确认通知《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线下发售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按项目采用电汇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2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以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ZYCJ-TP-2025-017)报名费”。 4.3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EL原件(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和(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应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完成谈判文件购买。
项目单位联系人: 郑工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22259191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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