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长沙市岳麓区博才中海小学:长沙市岳麓区博才中海小学购买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告 湖南省

公告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为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安全防范要求》、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公安厅联合下发的《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三防”建设的通知》中专业安保人员配备的要求,且按照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相关规定: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均以单独的法人主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保安服务。

二、相关标准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2、中标方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并达到采购人的需求标准。

三、技术规格

1、要求提供年龄低于5**$3岁保安不少于1**$3人(其中4**$3岁及以内人数不少于7人,男性保安不少于9人)的保安队伍,为博才中海小学派驻保安人员,提供保安服务。

2、在学校管理机构领导下,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等工作,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安全。

3、门卫室2**$3h有人值守,值班电话、对讲通讯设备运行良好。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责任范围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防护设施摆放合理、整齐。

4、上下学高峰护学和巡逻巡防期间,按要求携带保安器械上岗,着防刺服、戴头盔及防割手套、持器械,合理站位。严密监控周边动向,及时疏导交通,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5、严格落实会客准入制度,对所有外来人员(含施工及维修人员)、车辆进行核查、扫码,填写有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出入登记表,与相关人员电话联系验证后才能入校;禁止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严禁小商小贩、推销人员和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及时疏散校门口的社会闲杂人员,发现有寻衅滋事迹象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及公安机关并进行有效处置。

6、正确使用学校物防、技防器材和设备设施;每天巡逻不少于5次,寄宿制学校每日夜班2**$3:0**$3-0**$3:0**$3每2小时巡逻一次,按时填写值班巡查记录。尤其在学校校门、学校宿舍区、教学楼、办公楼、配电房等重点部位巡查,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必要时报警;及时、准确写好巡逻记录。

7、在执勤过程中发现紧急情况(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和报警;如发现偷盗、抢劫、行凶等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并设法制止,防止侵犯老师、学生及群众,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8、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主动反映校园内外治安情况,发现治安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辖区派出所报告。

9、严禁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指挥校内车辆安全出入,有序停放;

1**$3、严格执行保安人员交接班制度,接班队员未到岗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准时开启、关闭好校门,准时启动其他安全防范设备、设施。

1**$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安保任务。

1**$3、安保员需熟悉“四个一律”门岗要求,掌握必配“八件套”使用方法,拥有“最小应急单元”处突技能。

1**$3、签订合同后1**$3日内完成人员招聘培训并上岗,保证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延续性。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履行合同时间: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中另行确定。

2、服务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博才中海小学

五、服务标准

一、工作目标: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校园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校园安全安全预防机制,制定最小应急单元应急方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校园和学生带管制刀具进校园,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现场秩序维护。

6、协调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对校园安全事故的救治及调查处理。

二、人员要求:

1、保安人员符合以下要求:持保安员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未参与任何邪教组织,年龄在1**$3-5**$3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优先拟派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人员。

2、保安人员执勤期间必须着统一的保安制服,佩戴执勤标志,携带保安器械上岗,着防刺服、戴头盔及防割手套、持器械。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禁止酒后上岗,上班不得抽烟、喝酒、嚼槟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熟悉和规范操作消防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

3、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维护责任区的正常秩序,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坚决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要及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对刑事、治安案件、灾害事故现场现行保护。

4、保安人员由教育局、中标单位和学校共同管理,教育局和采购人将依据校园保安考核细则对队员进行日常考核和监督(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1、2);对考核不合格的队员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

5、中标单位负责队员的招聘,提供保安人员证明材料,并报学校和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备案。

6、中标单位必须为保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全年按3***0元每人每月支付伙食费,扣除社会保险及伙食费后工资不得低于2****4年长沙市内五区最低工资标准并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安保器械由采购人提供,保安制服由保安公司提供,春秋装、夏装、冬装各发放两套,保安一旦聘用,工作期间不得任意调换,如有工作调整需上报学校方可实施。如遇增加服务内容,服务费由双方约定计算。如遇突击任务增加保安人员,不增加服务费用。

六、验收标准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4〕5 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风险承担:

1、教育局和学校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如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规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2、保安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和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标人在保安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及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其他要求: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博才中海小学

(2)付款方式:根据考核结果以实际使用的保安人数按季度支付。

2、本项目按照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包括各项社会保险等。

三、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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