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景泰县长城安防工程(围栏)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景泰县长城安防工程(围栏) | ||
项目类型: | D0**$3 | 项目编号: | BGZJ-ZC2注册后查看7 |
招标人: | 景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寿鹿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监督机构: | 景泰县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景泰县财政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3***8.4注册后查看9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景泰县长城安防工程(围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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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6***0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1****1 | 2***0.0注册后查看0万元 | 施工 | |
标段名称: E6***0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1****1景泰县长城安防工程(围栏)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6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3***7D-2注册后查看3-0注册后查看3-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信用查询;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文物行政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资质中包含古遗址)或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取得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遗址)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人员培训证书;安防企业技术负责人无需提供文物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投标人近三年(2****2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文物保护或安防类)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项目管理组成人员配置齐全,须持有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培训证书,安防人员需提供安防培训证书,项目所需技术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需提供承诺函) 标段内容: 景泰县长城安防工程(围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