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乐山市人民医院共享充电桩(三年)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四川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简要概况:

拟为乐山市人民医院白塔街院区提供43个车位(7KW充电)服务,提供4个车位(60KW充电)服务;拟为乐山市人民医院永安院区提供15个车位(7KW充电)服务,提供14个车位(60KW充电)服务。

二、服务要求

1、2025年内完成全部投放服务工作,服务周期三年,以开始投放日期开始计算;

2、服务商自行申请、建设所需电力系统,所投设备不能接入医院电力系统。建设的电力系统必须与具备资质的电力公司签订维护协议,配置变压器需要根据供电局要求提供年检记录;

3、收费标准按照《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共机构开展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中第六条规定:“议电费部分按适时电价计算,充电服务费按每度电不超过 4 角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度电收取服务费4角;

4、提供服务的充电车位不能限制车位停车类型;

5、充电车位只能在提供操作指南、充电标识等,不能在院区内投放任何广告;

6、每十个充电车位投放一套专用消防灭火器,并按照医院的消防管理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查更换;

7、投放设备需购买商业保险;

8、服务商负责与省运营平台(如“川逸充”等)的接口开发与对接工作。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纪的行为和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生产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法人如不直接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7、报名表1份(报名表附件下载)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3日下午17:00以前。

五、以上资料需加盖鲜章扫描成1份PDF,于2025年2月13日17:00前发至指定邮箱。邮箱:lssrmyycgzx@163.com

六、院内采购时间及需提供的资料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合格报名供应商登记的邮箱内。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八、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报名表.rar



采购中心

2025年2月7日




附件下载


报名表.rar  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