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项目名称及服务内容:
由于内科卒中中心业务开展需要,拟购置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肌电图诱发电位仪各1台。要求能够满足相关临床科室使用技术要求。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厂家参与本项目调研,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或厂家到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门诊五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医疗设备组报名,领取科室申购的设备清单明细,超出日期不再受理。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要求(见附件) |
1 | 经颅多普勒血流 分析仪 | 1台 | 1、设备整机提供5年质保; 2、提供设备及配置单,若有其他软/硬件功能选配请在报价表分项列出并报价; 3、如若设备有配套专机专用耗材需提交并注明清楚; 4、提供设备/耗材业绩证明或价格依据,如在海南销售情况依据证明(如有); 5、具体要求见附件,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附件配置要求的设备。 |
2 |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 1台 |
2、报价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必须有较强的售后服务支持体系,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4、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调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此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产品报价单(备注注册证号及名称)、代理商或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及授权书、设备配置清单、技术参数、产品彩页等(加盖公章)。
5、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相关资质并加盖公章)。
6、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产品成交业绩及价格依据。
7、所有医疗设备类,如需配套专机专用耗材,供应商须将设备与耗材一并列清单报价格,且耗材价格不得高于海南省医保服务平台中标价格。
四、调研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材料提交时间: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8:0**$3-1**$3:0**$3
调研时提交上述报名材料。
2、拟调研地点: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门诊楼五楼第三会议室
3、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4、项目联系人:何工
5、联系电话:(0****8)6注册后查看1
附件:《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肌电图诱发电位仪调研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