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局轨道-西南分公司-27号线惠民站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详见附件,报名时间以云筑网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营业范围要求: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它经营许可。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经营范围允许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国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股份各分子公司
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身份
5.其他: 暂定付款:按月办理结算,办理完月度结算后60天支付同期计价的 65 %,全部供货完成后,双方最终结算办理审批完成后 12 个月支付至 85 %, 24 个月支付至 90 %, 36个月支付至 97 %,留3%质保金,质保期3年,质保期满30日无息付清。
6.在报名阶段配合招标单位进行实地或视频考察,并在报名阶段按要求完善《供应商考察报告》中供应商信息(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中供应商相关信息)、并且在资格审核阶段上传如下必备附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经营业绩证明、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人签字上传法人身份证明);如在招标公告报名阶段未及时上传要求附件,视为未响应本次招标公告要求,不予入围本次招标。
7.招标品牌:?无品牌要求;
8.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IP地址重复供应商、关联供应商不允许入围。
10.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