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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河南省
公告内容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公告名称 | 平煤十二矿废旧油桶一批转让 | 公告编号 | XZ410002240129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11-28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12-05 |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看样联系人 | 王经理 | 看样联系电话 | 注册后查看 |
看样须知 | 现场踏勘时间:工作日8:00-11:30,15:00-17:00,看样请与企业看样联系人提前预约。 | ||
资产放置地点 | 平顶山市平煤十二矿院内 | ||
资产描述及有关情况 | 本次转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片、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 | ||
资产移交、运输要求 |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2、转让过程中转让方不开具相关发票。 3、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及缴纳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要求将标的运走并完成清理工作,拆除、清运等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 4、受让方在拆除及装卸运输时应服从管理,遵守现场秩序及管理要求,严禁不服从管理规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装卸运输。受让方安排的设备、车辆及人员需符合相关规定,装卸运输时应做到安全第一,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受让方进行拆除、装卸运输时,不能破坏场地及相关财产。发生损坏的,应当无条件恢复其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6、转让方将其产生的危险废物移交受让方进行集中无害化收集,受让方给转让方出具危险废物无害化收集处置联单。 | ||
资产清单 | 资产清单.jpg |
转让方信息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向转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并按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
保证内容 | 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时付清成交价款、按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 ||
处置方式 | 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未按要求完成资产交接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特别告知 | 本次转让资产请联系转让方进行现场踏勘及确认,详细了解资产现状,交易平台不对转让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介绍和瑕疵担保。 |
报名指南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须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报名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交纳足额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竞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