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公示

招标公告 湖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市财政局《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长财资产【2023】25号)文件有关规定,我中心对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仔细核对,同时经资产使用部门确定,清理出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资产1件,账面原值2880元,账面净值均为0。

  现予以公示,公示五天,如有异议,可以拨打办公室电话:注册后查看反映。

  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2025年6月6日


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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