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公示
招标公告
湖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市财政局《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长财资产【2023】25号)文件有关规定,我中心对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仔细核对,同时经资产使用部门确定,清理出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资产1件,账面原值2880元,账面净值均为0。
现予以公示,公示五天,如有异议,可以拨打办公室电话:注册后查看反映。
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