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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东省

公告内容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于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19日公开向社会进行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代煎、代配采购供应服务项目市场调研,现诚挚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踊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采购人: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2.采购内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代煎、代配采购供应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营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中药饮片及毒性饮片;同时提供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如有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公司介绍:公司简介(重点说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资质证书,提供公司属于大中小微企业的具体企业类型说明)等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二、服务要求

1、中药饮片配送要求:根据采购人在其HIS系统上发出的处方,供应商审核后调配或按需代煎并且通过快递等形式发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调配要求: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在HIS系统发出的处方后,首先由供应商执业中药师审核处方。如处方不合格,立即跟采购人反馈;如处方合格,才安排人员根据处方进行调配。调配完成后,再由供应商执业中药师进行校对后按需代煎并发货。

3、代煎中药要求:供应商在代煎中必须符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标准和质量要求,所使用的场地、设备、包装材料、环境卫生和煎药人员资质等须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行业标准,采购人有权随时监控以保证代煎中药质量。

4、供应商应具有视频监控系统,对调配、校对、发货全流程进行实时监控,视频保存期限≧1个月,采购人可随时调取监控视频和调查供应商及服务人员的资质条件。

5、煎药费:根据珠海市物价局核定的代煎费补偿标准进行结算。

6、配送服务方案需体现配送时限。

三、系统要求:

1、能实现与采购人现有的HIS系统对接(采购人现有HIS系统是联想智慧医疗综合业务系统V3.0)。

2、能够实现与采购人HIS系统信息对接,包括但不限于药品目录、药品名称的规范及编码、病人送货信息的推送以及各种门诊、住院的个性化需求。

四、质量要求:

1、供应商供应的中药饮片应按照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广东省中药炮制规范》等标准要求进行炮制。

2、供应商供应的中药饮片每个品种每批次须提供省市级药检报告或企业自检报告书。

3、供应商供应的所有饮片二氧化硫等硫化物含量必须在规定范围内。

4、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珍稀野生动物类药材等有特殊管理规定的中药饮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如果采购人或患者在临床使用中发现中药饮片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时),需要进行质量检验,则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所在地药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把需质量检验的中药饮片的情况通知供应商,如果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除负责检测费用外还需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且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中药饮片进行更换、补充,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用药。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6、中药饮片出现质量问题(包装、标签、等级、内在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收回并更换合格药品;如果药监部门抽检发现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供应商必须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因中药饮片质量问题引起药政管理方面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连带责任;如因中药饮片质量问题引起医疗事故或纠纷,供应商必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7、若因产品质量问题,损坏或变质发生退货的情况,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所导致的所有纠纷及赔偿由供应商承担责。

8、供应商供货符合质量验收的标准。采购人收货的当天,产品的剩余有效期不足 6个月,采购人收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有权要求作出退货或换货的处理。

五、中药饮片产地要求:

供应企业应有中药材种植基地或与中药材种植基地有合作关系,能保证中药饮片的持续供应,供应价格稳定。

六、中药饮片包装要求:

1、供应商供应的中药饮片除制剂使用的原料与住院部使用的中药饮片外,其他中药饮片要求采用小包装,参照《中国药典》和临床用药习惯,包装规格应能提供1g,3g,5g,6g,10g,15g,30g等多种规格;如果有特殊包装需求,需能够满足临床要求。

2、供应商供应的中药饮片小包装色标须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包装中药饮片规格和色标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 18 号)》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供应的中药饮片包装标签:中药饮片在进行多规格单剂量包装时,应在每个内包装袋上和外包装袋上附有该饮片的产品标签。标签包括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号;毒性中药饮片的包装还须增印毒性药品警示标记。

4、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中药饮片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及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包装材料、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

七、提交资料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2、代煎代配项目中的饮片单价需与院内目录的单价一致,院内目录以外的请各供应商报价(见附表一1)

3、配送服务方案,包含邮寄费用方案;

4、近年服务医院的相关业绩;

5、邀请函中涉及的其它材料;

6.提供相应详细介绍、服务方案、结算方案、报价(含税)、相关增值服务等相关材料。

7.提供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邮件以“报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格式为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和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zhccdcyjkyxp@zhuhai.gov.cn,后续如需提供样品现场调研再另行通知。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9日下午16:00,未按要求发送资料、逾期视为无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药师电话: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

附表一

中药饮片市场调研报价表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

产地全称

单位

报价 (元/kg )

1

阿胶

统货

kg

2

艾绒

统货

kg

3

白扁豆

统货

kg

4

白果

统货

kg

5

白及

统货

kg

6

布渣叶

统货

kg

7

磁石

统货

kg

8

代赭石

统货

kg

9

冬瓜皮

统货

kg

10

高良姜

统货

kg

11

骨碎补

统货

kg

12

旱莲草

统货

kg

13

琥珀

统货

kg

14

急性子

统货

kg

15

姜半夏

统货

kg

16

决明子

统货

kg

17

荔枝核

统货

kg

18

鹿角胶

统货

kg

19

鹿茸片

统货

kg

20

密蒙花

统货

kg

21

炮姜

统货

kg

22

炮山甲

统货

kg

23

青蒿

统货

kg

24

青皮

统货

kg

25

全蝎

统货

kg

26

桑螵蛸

统货

kg

27

桑枝

统货

kg

28

山豆根

统货

kg

29

生姜

统货

kg

30

水蛭

统货

kg

31

甜叶菊

统货

kg

32

小蓟

统货

kg

33

血余炭

统货

kg

34

阳起石

统货

kg

35

夜交藤

统货

kg

36

珍珠母

统货

kg

37

炙麻黄

统货

kg

38

棕榈炭

统货

kg

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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