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综合档案室库房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综合档案室库房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受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委托,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综合档案室库房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YHZB-20250052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采购预算:60万元;
2.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建设内容包含库房环境监控系统、库房安全防范系统、消防系统、门禁、综合布线等内容,相关档案存储装具包含手动档案密集架、档案书车、三步书梯等,具体设备名称、技术要求和数量等详见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方要求,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使用阶段)
(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8 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特殊要求。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存档,查询时将完整清晰的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若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和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涉及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一合同项目最多有一家子公司
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 03 月12日至2024年 03 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
4.2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发售方式,供应商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的扫描件(PDF格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发送至电子邮箱1191152311@qq.com,发送成功后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注:仅用于获取采购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评标时磋商小组的审查结果为准。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3 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
-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收取费用如下:
(1)100万以下(含100万):按标准100%收取
(2)100万-500万以下(含500万):按标准90%收取;
(3)500万-2000万(含2000万):按标准70%收取:
(4)2000万以上:按标准60%收取;(5)安装工程(含设备的):若设备费用不到50%,均按照工程标准按以上费率收取代理服务费,不按货物标准收取;超过 50%的,按照各自金额的占比及以上费率收取。
9.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郑州市康复前街7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注册后查看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联系人:娄利杰
电话:注册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