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数据已经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大力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作为教育主体,教学的数字化是落实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场域,而教室环境数字化和新型数字化学生终端是实现教学数字化的依赖条件。
“新课标”要求深化教学改革,创设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信息化学习环境,凸显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开展差异化教学,加强个别化指导,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强化过程性评价,可通过课堂观察、对话交流、小组分享、学习反思记录等方式,收集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表现,倡导基于证据的评价。而全面推进“教-学-评”一体化,需要整体重塑的数字化环境。
“双减”要求校外减负校内提质,向课堂要效率,减少机械重复的作业,实现分层作业和作业时间的管控。传统的pad等终端有影响视力的隐患,同时有管理、携带等一系列的问题。
《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教学方式变革行动,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克服单纯教师讲学生听、教知识学知识等现象,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
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教学范式、组织架构、教学过程、评价方式等全方位的创新与变革。在数字化工具的常态使用将帮助区域、学校管理者突破教育数据汇聚流转、治理方式变革的难点,帮助教师激活教育数据价值,赋能教学实践的痛点问题。有效突破数据融合、学校治理、数智决策的困难。
我校北校区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为打造未来学校,建设智慧校园,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北校区目前所有教室均采用的智慧黑板、智慧课桌等信息化设备,采用信息化教学应用、汇聚并建设覆盖全学段、全学科的优质数字教育大资源。我校的教育信息化进程不断推进,在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信息化教学应用等方面不断地发展,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基于学生学习、教师教学的过程行为数据还存在缺失,教师缺少与学生学习过程关联的有效信息,对学生学习状态不能提前正确感知、问题预警和有效决策,导致教学内容重复,针对性、实效性不足,课堂反馈及评价陷入机械训练、重复训练的藩篱。
因此,本项目在前期信息化基础的支撑下,补充数据采集的服务方式,依托智能化平台、智能笔感应终端与AI技术,实现教育教学数据全场景、全流程、伴随式数据采集,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加强过程性与增值性评价,注重发挥教学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与激励作用,全面助力提升教学质量。我校启动了北校区综合楼建设项目,根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沙市实验小学北校区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备案的批复》(长发改审[2022]51号),为满足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我校在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的关心下,启动了北校区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8130.96万元,其中包括17间教室的智慧黑板智慧课桌设施设备合计约625.09万元。
学校在编制北校区综合智慧教室项目采购需求管理书过程中,根据市财政局采购处和师生需求调查的建议,拟将17间教室的智慧黑板、智慧课桌方案,调整为22个班智慧黑板和普通课桌椅(1100张)、22个智慧平板教室(1122台)。方案调整后,可在开展智慧课堂教学实践、建设好未来学校的同时,解决智慧课桌移动不便的局限性,且能节约财政资金,保障今年秋季扩班后普通课桌的使用,拟定了本次智慧教室采购预算清单。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一切费用,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及人员伤亡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1.2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用餐和住宿。
1.4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安装,使产品达到用户可直接使用所有功能的状态。
2.2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安装后的调试,确保产品运行状态正常无误。
2.3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4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5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6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提供。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三年(其中智能笔、智能本,微课本,笔芯等耗材质保一年;教师平板、学生平板质保六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
5.1培训内容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1)领导层;
(2)业务承办层;
(3)系统管理员;
(4)参与的相关业务部门。
5.2培训方式
(1)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现场实践技能培训两个部分。其中,理论培训在实施规划准备期间进行,现场实践技能在到货后、集成实施前进行。
(2)培训次数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5人,培训地点为建设方指定地点或现场。
6、驻点服务:本项目须至少安排2名专业技术人员在校进行一年的驻点服务(智能笔系列至少1人,智慧课堂系列至少1人)。
六、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进行验收。
2、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验收,供货方积极配合。在验收中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采购单位不签发验收单。供货方在接到采购单位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
3、在本项目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系统稳定运行7天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配套竣工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同及货物清单、货物进场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调试报告、试运行记录、竣工图纸等),由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对项目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并对有异议和疑义项提出书面答复,无异议则双方签订《验收合格报告》,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