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厂活性炭运行评估检测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招标人为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厂活性炭运行评估检测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地点:水务集团内。
2.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8万元,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提供法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
3.3投标人提供自2****0年7月1日至2****5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活性炭检测合同;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被全国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5投标人具有独立的实验室,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确保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6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和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投标前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本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携带所有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4. 评标办法 :最低价优先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5.2获取方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栏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5年7月2**$3日 1**$3时 3**$3 分,地点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1室)。
6.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2****5年7月2**$3日1**$3时0**$3分至1**$3时3**$3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南通市工农路2***1号
联系人:马工
地址: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1室
联系人:余管琦
电话:0****3-8注册后查看6
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