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批量医疗设备采购项目(6包)2024-JQ51-W1023(06)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省

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批量医疗设备采购项目(6包)

二、项目编号:2****4-JQ5**$3-W1****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

要求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宫腔镜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0;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4注册后查看0.0**$3

1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全生命周期内(8)配套耗材:用于开展“宫腔息肉摘除,粘膜下肌瘤切除等”诊疗项目所需耗材,包括但不限于“等离子刀头”等耗材,全生命周期内拟开展8人次治疗。(厂家自报,未提供耗材、试剂报价的视为免费提供)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4***0,0***0.0**$3元,肆拾万元整

采购包1:4***0,0***0.0**$3元,肆拾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4***0,0***0.0**$3 元,肆拾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1)若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当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若生产的医疗器械包含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生产商仅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则可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当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时,若经营的医疗器械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代理商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则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仅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经营资质凭证。需提供符合要求的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上述相关资质证书)(2)对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资质证明要求:若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无法提供上述两项凭证,也可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该产品备案信息的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若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有效的检验报告(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或用于注册的委托检验报告,检验报告至少应包括报告首页、产品规格型号和与本项目技术参数有关的信息),检验报告需在有效期内。(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或国外品牌产品: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获得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授权说明:所代理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若不是由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授权链必须完整可追溯。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准确的中文译文(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在本项目中视为进口设备,适用本条款规定)。若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且在代理协议(合同)的有效期内,则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仅提供代理协议(合同)的复印件即可,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能体现关键授权信息。。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5年0**$3月0**$3日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3:0**$3:0**$31**$3:0**$3:0**$3,下午1**$3:0**$3:0**$32**$3:5**$3:5**$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8.6**$3.2***4.7**$3/)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5年0**$3月2**$3日 0**$3时0**$3分0**$3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5年0**$3月2**$3日 0**$3时0**$3分0**$3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四)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5年0**$3月2**$3日 0**$3时0**$3分0**$3秒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0-2注册后查看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0****6-4注册后查看7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助理、于助理

联系电话:0****6-4注册后查看1、0****6-4注册后查看5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助理

联系电话:0****6-4注册后查看1

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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