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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四川省

公告内容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三同时“验收比选公告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三同时“验收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三同时“验收

2.建设地点: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合韵街以北,翠柏路以西

3.建设规模:

在已征用的约9**$3亩土地上新建厂房、办公区及附属建筑,建设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线,形成年产5.1**$3亿只电子元器件和2***0吨电子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99****4.8**$3平方米,其中本次建设建筑面积6***90**$3.8**$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封装车间、生产车间、烧结厂房、综合动力站基础主体工程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室外总图工程、变配电设施、道路、桥梁及绿化工程等。

  1. 比选范围:

标段一:安全验收评价;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告(含制氢站应急预案及试生产方案)编制、组织评审及配合甲方送审;

标段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环保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各排气筒进行现场监测,打井并对地下水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编制环保设施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并召开验收评审会,最终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含取得项目排污许可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评审及备案等;

标段三:水土保持验收评价;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组织评审及配合甲方送审;

标段四:节能验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组织评审及配合甲方送审;

  1. 服务周期:

标段一:项目第一批次引入设备至最终批次引入设备为止,比选申请人应根据项目需要,每批次一次性提供经双方确认的所需资料清单。每批次验收启动要求,自比选人提供齐全资料之日起,4**$3个日历天完成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批;

标段二:项目第一批次引入设备至最终批次引入设备为止,比选申请人应根据项目需要,每批次一次性提供经双方确认的所需资料清单。每批次验收启动要求,自比选人提供齐全资料之日起,4**$3个日历天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批;

标段三:项目第一批次引入设备至最终批次引入设备为止,比选申请人应根据项目需要,每批次一次性提供经双方确认的所需资料清单。每批次验收启动要求,自比选人提供齐全资料之日起,3**$3个日历天完成水土保持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批;

标段四:项目第一批次引入设备至最终批次引入设备为止,比选申请人应根据项目需要,每批次一次性提供经双方确认的所需资料清单。每批次验收启动要求,自比选人提供齐全资料之日起,4**$3个日历天完成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批;

  1. 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划分为4个标段,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选。
  • 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要求:

标段一: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标段二:/

标段三:/

标段四:/

  1. 业绩要求:

标段一:2****2年1月1日以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比选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3万元的工业项目安全验收评价业绩;

标段二:2****2年1月1日以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比选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3万元的工业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业绩;

标段三:2****2年1月1日以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比选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工业项目水土保持验收评价业绩;

标段四:2****2年1月1日以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比选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3万元的工业项目节能验收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凡有意参选单位,请于2****5年44日至2****5年49每日上午9:0**$3-1**$3:3**$3,下午1**$3:0**$3-1**$3:0**$3持以下文件到宏明宏科二基地(文柏大道1****6号)报名登记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注: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选时间,下同)为2****5年41**$3日上午9时3**$3分整,地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3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元/份(售后不退, 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川投集团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ig.tfygcgfw.com)、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ming.com)、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ke.com/)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3号

人:梁女士

 话:0***8-8注册后查看0

 

代理机构: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3时代8号2**$3楼2****1

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8-6注册后查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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