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编号:YZWTS-2注册后查看1号 2.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3万元 5.最高限价:3**$3万元 6.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3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并且验收合格,可交付采购人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5年1月至2****5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5年1月至2****5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2****3年度或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生产者)或代理商授权、进口产品注册证和登记表等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外文需提供翻译件) (4)所投产品的配套试剂盒具有《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获取时间:从2****5年4月3日0**$3时0**$3分至2****5年4月2**$3日1**$3时0**$3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2注册后查看9**$3@qq.com,联系电话:0****4-8注册后查看1)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元/份,确认参加投标时缴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截止(开标)时间:2****5年4月2**$3日下午2:3**$3(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5年4月2**$3日下午2:3**$3(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 联系人:汤老师 电话:0****4-8注册后查看3 办公地址:扬州市五台山路2号 联系人:黄炎 电话:0****4-8注册后查看1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3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