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自行采购公告
对于信息发布中的项目,采用报名材料递交-报名资质审核-最低价原则方式进行采购。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
(二)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具有本省(地)化服务能力,仅接受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或电话报价。
(三)监控安装服务相关要求
因土地收回使用,原有营区周界围墙监控摄像机拆除,现需采购监控点位安装服务,服务内容:校方提供原有40个摄像机(海康球机+枪机)、1个交换机(24口),需施工方对40个摄像机进行安装和联通服务,主要安装区域为5栋住宅楼、2处停车场、1处小花园及8条主干道前端点位补盲,改造后40路点位,可以确保公共区域监控全覆盖,并将监控线路、数据存储调试对接现有安防平台。
报价方实地勘察后,根据任务量测算工程量清单,最终提供总报价,包含施工过程中所需埋线破路,以及网线、光纤、小交换机、安防箱、枪机立杆、辅材等。
1.最高限价:15万元。
2.安装地点:西安市新城区。
3.工期:1个月,验收完成后30天内付款。
二、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2日(周三)至3月17日(周一)
工作日每天9时、15时,集中组织实地勘察,主要查看安装区域和监控器材。
三、报价单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一)递交报价单:2025年3月17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69号大学南门营门值班室。
(三)项目中标方式:按照“最低成交原则”作为选取供应商的依据。
现场递交密封报价文件,按照附件《报价单》格式提供以下材料一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报价时,需具体详见工程量预算报价单、监控点位俯视草图。
备注:三证可合一递交,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
三、联系人
联系及监督电话刘老师、姚老师、罗老师注册后查看,84774208,84710766。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