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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北京市

公告内容

重庆颢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 环湖步道(溜水段)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总预算:823,077.57元,价格类型:总价专业领域: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823,077.57元
目录/需求描述单价限价数量小计(元)
目录: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823,077.57 元1(件)823,077.57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行采家”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1-06 15:3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比选文件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实施完成
  •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中标供应商负责准备相关资料,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对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申请第三方检验机构验收的项目,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施工完成后,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协助采购人进行结算审计,直至审计通过。

    (3)如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无限期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2、投标人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3、本工程将设置最高限价823077.57元 (大写:捌拾贰万叁仟零柒拾柒元伍角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8659.09元。投标总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注:(1)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实施内容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等。供应商根据本竞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自主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0%,工程项目审核结算后一次性支付至 80%,审计局备案后再支付至 97%工程款,余留3%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颢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龙水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刘老师
  • 联系电话: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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