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5-JLZLCY-F5****7)
我部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心理健康服务项目采购,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5-JLZLCY-F5****7
三、项目概况
依托内部长城互联网为所属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筛查等心理健康服务。项目预算约8**$3万元,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1年。
四、拟定供应商:京师韬原(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五、单一来源理由:京师韬原(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目前唯一依托长城互联网提供心理健康测评和风险筛查服务的供应商,该公司还可依托搭载在中国长城互联网上的“学习强军APP”开展心理健康测评。京师韬原(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长城互联网信息中心签订有唯一性合作协议。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须向采购机构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七、公示时间:2****5年5月2**$3日至6月4日。
八、意见反馈及报名方式:
如有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且能够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地址)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部。
九、单位地址:河南省新乡市。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0;***0;***0;***0;***0;***0;***0; 电话:1***0注册后查看5****0
联系人:李老师***0;***0;***0;***0;***0;***0;***0; 电话:1***2注册后查看8****2
***0;
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