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连云港某单位装备动态管控系统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2024-JHDSCM-FC1001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期限 | 交付/服务地点 |
1 | 连云港某单位装备动态管控系统采购及安装 | 112.00 | 合同签订后60日 | 连云港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说明 | 1.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所列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包含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要的货物价款、劳务、质检(自检)、运输、吊装费、管理、风险、保险、税费、质保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得转包;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武器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方式、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每工作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618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于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商务册后方可前往招标人处(地点另行告知)领取技术册。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注: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报名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1.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618室。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618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某单位
地 址:上海市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901室
联 系 人:施展、王禹
电 子 邮件:shiz@jcec.cn
九、监督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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