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抚州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19: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抚州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抚招字[2018]第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已由抚州市发改委 抚发改农经字【2018】32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省抚州市气象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抚州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位于抚州市曾巩大道以东、钟岭大道以南;
2.3工程总投资:约为3000万元;
2.4本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2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26平方米(业务用房6228平方米,附属用房19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1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5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所有抚州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全部内容。
2.6 本工程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18年11月至2020年11月,共计24个月;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
(1)勘察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
(2)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本工程全部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跟踪设计技术服务。
(3)施工招标范围:含本项目内的所有建筑、市政、景观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可研内的全部工程;
(4)采购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有配套设施采购;
(5)其他:本项目报建工作由招标人承担、中标人配合;施工图图纸审核工作由中标人委托,费用包含在EPC签约合同价中。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年新标准】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一人。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施工负责人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④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⑤投标人拟派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备年检合格的岗位证书;
3.3其它要求 :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金额:60万元;
②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
③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
④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施工单位;本次招标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3.5.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公司信用证明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zztb.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9:30时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抚州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抚州市气象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金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抚州市 联系 地 址:抚州市南门路天和家园4栋
邮 编: 344000 邮政编码: 344000
联系 人: 邹先生 联系 人: 周女士
2018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