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项目名称 | 招标阶段 | 服务招标 | |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投标人必须是曾获得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和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机构,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修改为:“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有承接过不低于5000万元的福建省类似工程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类似工程指的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水利工程;投标人需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或造价咨询合同、相应中标金额等能够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应材料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招标文件中涉及此资格条件的,均作相应修改。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3、领取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及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携带原件核查);领取单位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修改为:“3、领取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携带原件核查);领取单位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3、评分标准-F1类似业绩经验:“1、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以中标通知书书面登记发出的时间计算),承接过福建省类似工程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本项满分25分)”修改为:“1、2021年1月1日起(以中标通知书书面登记发出的时间计算),承接过福建省类似工程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本项满分25分)”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3、评分标准-F1类似业绩经验:“2、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起,以中标通知书书面登记发出的时间计算),承接过福建省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或企业采购业绩(本项满分10分)”修改为:“2、2021年1月1日起(以中标通知书书面登记发出的时间计算),承接过福建省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或企业采购业绩(本项满分10分)。”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3、评分标准-F3企业信誉及实力:“1、2022年度以来(以证书颁发或通知发布时间为准)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AA信用等级”的得2分,AA级得1分,否则不得分;此项最高得2分;”修改为:“1、2021年度以来(以证书颁发或通知发布时间为准)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AA信用等级”的得2分,AA级得1分,否则不得分;此项最高得2分;”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3、评分标准-F3企业信誉及实力:“2、2022年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得2分,市级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修改为:“2、2021年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得2分,市级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七、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5年1月6日9时30分”,招标文件中涉及此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修改为:截止至2024年12月23日17:00 时(节假日除外),领取地点不变。 九、本答疑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202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