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绵阳科发长泰实业有限公司就绵阳市新南湖乐园有限公司
租赁纠纷诉讼委托代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单位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新南湖乐园有限公司租赁纠纷诉讼委托代理服务项目
(二)地点:绵阳市经开区
(三)项目概况:
南湖公园原为1****8年建成的“七二”水库,位于经开区和涪城区。2****2年,经开区管委会与大横沥国际度假村投资管理公司签订协议,出让2****0亩土地开发别墅、酒店等。同时,5***4.9亩土地转至绵阳三江开发建设投资公司(现更名为:绵阳科发长泰实业有限公司),后租给大横沥的子公司绵阳市新南湖乐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南湖公司)经营。
省高院和最高院分别因经开区管委会招商引发的诉讼,于2****5年5月和2****7年3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经开区南湖招商引资签订的相关合同有效,应继续执行。但新南湖公司以水面未移交为由拒付租金。截止2****5年2月2**$3日,累积欠缴租金3***0余万元,为此,我公司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
权益,并清算相应费用。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律师事务所;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三)企业具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及技术力量;
(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五)未被认定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
(六)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七)在合同或协议履行期间被有权机关认定有行贿行为的单位,被纳入科发集团“黑名单”的单位,我方可终止执行合同或协议,并按合同或协议的相关条款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违约损失和赔偿责任。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2****3年4月1日-2****5年3月3**$3日期间,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2个(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四、报名时间:2****5年4月2**$3日-2****5年5月6日(上午9:0**$3-1**$3:0**$3,下午1**$3:0**$3-1**$3:0**$3)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5年5月1**$3日,1**$3:0**$3分;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科创园区科创北路9号绵阳市孵化大楼1楼)。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及相关信息:
领取地点:绵阳市经开区南湖电子信息工业园4幢4层
领取费用:1***0元/本
地址:绵阳市经开区南湖电子信息工业园4幢4层
联 系 人:陈志祥
联系电话:1***8注册后查看2****3
七、投标保证金: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