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0]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120307000443 | 项目名称 | 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A3206120307000443002001 | 标段名称 | 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4月25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高新管备(2023)1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海智汇园。 2.2 建设规模:江海智汇园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江海智汇园食堂一二层原装修拆除、室内装修改造、消防工程、水电改造、部分室外景观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2.3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本工程共分为一标段,包含江海智汇园食堂一二层原装修拆除、室内装修改造、消防工程、水电改造、部分室外景观改造等内容施工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2)其他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及验收等)的监理;3)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4)监理中标后从工程前期至保修期的配合与协调等。 2.4 监理服务期:以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注:CA 系统中服务期统一按120 日历天填入。 2.5 监理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91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6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注:中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要求;实施过程中当监理人员不能满足监理工作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监理班子人员到位率按月严格考核,未按承诺到位率到位的将受到处罚。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25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壹仟元整。(注: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4 月 25 日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目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进场交易费用。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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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高新管备(2023)1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海智汇园。 2.2 建设规模:江海智汇园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江海智汇园食堂一二层原装修拆除、室内装修改造、消防工程、水电改造、部分室外景观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2.3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本工程共分为一标段,包含江海智汇园食堂一二层原装修拆除、室内装修改造、消防工程、水电改造、部分室外景观改造等内容施工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2)其他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及验收等)的监理;3)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4)监理中标后从工程前期至保修期的配合与协调等。 2.4 监理服务期:以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注:CA 系统中服务期统一按120 日历天填入。 2.5 监理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91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6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注:中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要求;实施过程中当监理人员不能满足监理工作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监理班子人员到位率按月严格考核,未按承诺到位率到位的将受到处罚。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25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壹仟元整。(注: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4 月 25 日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目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进场交易费用。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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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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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120307000443 | 项目名称 | 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A3206120307000443002001 | 标段名称 | 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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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4月25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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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高新管备(2023)1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海智汇园。 2.2 建设规模:江海智汇园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江海智汇园食堂一二层原装修拆除、室内装修改造、消防工程、水电改造、部分室外景观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2.3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本工程共分为一标段,包含江海智汇园食堂一二层原装修拆除、室内装修改造、消防工程、水电改造、部分室外景观改造等内容施工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2)其他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及验收等)的监理;3)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4)监理中标后从工程前期至保修期的配合与协调等。 2.4 监理服务期:以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注:CA 系统中服务期统一按120 日历天填入。 2.5 监理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91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6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注:中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要求;实施过程中当监理人员不能满足监理工作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监理班子人员到位率按月严格考核,未按承诺到位率到位的将受到处罚。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25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壹仟元整。(注: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4 月 25 日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目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进场交易费用。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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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高新管备(2023)1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海智汇园。 2.2 建设规模:江海智汇园食堂提升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江海智汇园食堂一二层原装修拆除、室内装修改造、消防工程、水电改造、部分室外景观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2.3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本工程共分为一标段,包含江海智汇园食堂一二层原装修拆除、室内装修改造、消防工程、水电改造、部分室外景观改造等内容施工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2)其他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及验收等)的监理;3)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4)监理中标后从工程前期至保修期的配合与协调等。 2.4 监理服务期:以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注:CA 系统中服务期统一按120 日历天填入。 2.5 监理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91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6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注:中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要求;实施过程中当监理人员不能满足监理工作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监理班子人员到位率按月严格考核,未按承诺到位率到位的将受到处罚。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25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壹仟元整。(注: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4 月 25 日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目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进场交易费用。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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