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资产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 郴州市南岭大道5**$3-3号办公楼出租(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2注册后查看0***5 |
挂牌起始日期 | 2****5年6月1**$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5年6月2**$3日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内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2、意向承租方(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价,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 4、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5、承租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6、承租方应当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7、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租赁合同》),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标的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而放弃承租的竞得人承担。 8、承租方租用经营性资产,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9、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1**$3、目前标的所安装的电梯、户外钢结构旋转楼梯均由原租户承租后加装,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需支付原租户(租期已到期)4**$3.8万元作为装修补偿费。 1**$3、承租方对资产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改装、改造、装修等,应将书面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且承租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1**$3、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承租押金将不予退还。 1**$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承租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环保问题和治安、刑事等案件均由承租方全面承担责任。 1**$3、承租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 |
咨询电话 | 0****5-2注册后查看5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3―1**$3:0**$3,下午2:3**$3―5:3**$3。(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郴州市郴县路城投大厦一楼 | |
踏勘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3―1**$3:0**$3,下午2:3**$3―5:3**$3。(节假日除外) | |
踏勘 联系方式 | ||
技术支持 | ||
发布媒体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zggzy.czs.gov.cn; 微信公众号: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 |
组织方 | 郴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次出租资产的委托方,按规定依法出租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出租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系统操作指导、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出租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郴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2注册后查看0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方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5-2注册后查看2 保证金管理咨询电话:财务科0****5-2注册后查看8 负责提供保证金管理,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2****5年6月1**$3日
文档附件: |
郴州市南岭大道5**$3-3号办公楼出租(第二次)(郴公产告字〔2****5〕第1***6号)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