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公寓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5-JWTJDC-G1****6)
本招标项目公寓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5-JWTJDC-G1****6)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工程特征:公寓改造,增设卫生间、室内吊顶、更换门窗、粉刷墙面、铺设地面、砌筑、拆除、水电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2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具体施工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最高投标限价:2**$3.9****2万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3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6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7质保期限:质保时间详见合同中缺陷责任与保修部分。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军队单位不作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并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的依法缴纳税收(有效票据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单位负责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单位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人员信息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拟派项目经理均未处于在施或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及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3.6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若为法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7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 (互联网 http://www.plap.mil.cn/)投标人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特定资格: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加盖公章和现阶段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加盖公章和现阶段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技术管理负责人的承诺书。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25年0**$3月1**$3日至2***25年0**$3月2**$3日,每日上午8:3**$3时至1**$3:0**$3时,下午1**$3:0**$3 至1**$3:0**$3时(北京时间,下同。)
5.2申领地点:现场报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3号天大科技园B2座);网上报名: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招标文件。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④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⑤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⑥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条第3.4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5.4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5注册后查看6****0@1***3.com。(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25 年0**$3月0**$3日 0**$3 时 3**$3分,地点为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3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开标室) 。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8.1踏勘时间:具体时间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8.2踏勘地点:另行通知。
8.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2-5注册后查看5
监 督 人:钟先生
电 话:0***2-5注册后查看0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3号天大科技园B2座
联 系 人:李蕙、蔡明
电 话:0***2-2注册后查看9
电子邮件:1***5注册后查看6****0j@1***3.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