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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上海市

公告内容

【谈判采购(综合评分法)】 中化能源华星石化 2025年装置消缺服务(标段三)/F552-PS2025022681473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7 11:25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中心,受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受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dname="8d1425345b87ac16149f0263beac8e2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采购人)委托开展中化能源华星石化2025年装置消缺服务(标段三)采购工作,服务合同由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服务合同由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dname="7f4e8f65e29e7d6c26339920f7996675">】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订,请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化能源华星石化2025年装置消缺服务(标段三)

1.2项目编号:F552-PS2025022681473

1.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综合评分法)

1.4服务内容:

华星石化2025年装置消缺(具体见消缺计划表)、工作界面和技术要求等内容。

第三标段: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运行一部重交沥青、非临氢改质、公用工程部热电、动力装置等消缺施工,包括除锈防腐、制作安装、保温等所有工程施工内容,按要求施工调试达到投非临氢改质装置用条件并负责保运。包工包辅料(防腐、保温、衬里主材由施工单位提供,其余安装主材甲供,计划中单独标注施工单位提供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具体见消缺计划表)

消缺计划内容详见附件,内容仅做参考,具体以甲方安排施工内容为主,最终结算依据签证单为准。

中化能源华星石化2025年装置消缺服务分三个标段: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各报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报价时,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本项目将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报价人在之前标段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的评审过程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每个 标段确定 1 个中标人。

(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服务期:

标段三:自甲方通知施工之日起重交沥青装置工期15天,非临氢改质工期10天、热电工期15天、动力工期15天。

具体时间、工期根据采购人现场实际需求执行。

1.7服务地点: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7日11:30至2025年03月05日17:00(北京时间)。

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后,即可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详见门户页底端《非招标项目操作指南》。

(2)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仅需缴纳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

(3)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服务热线:4008188227转2。

3. 响应文件的提交

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6日13:30(北京时间)。

3.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通过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线上递交。

3.3递交逾期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4.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报价将被否决):

4.1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4.3信誉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gsxt.gov.cn),截图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6资质要求:

(1)报价人应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复印件;

(2)报价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GC1级工业管道安装许可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报价人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7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或以上并验收交付的炼油装置的检维修业绩。

证明资料:体现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实施范围、金额、签订日期和已完工验收或交付的证明材料。如: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等关键页,验收或交付(工)接收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材料。

4.8人员要求

4.8.1 项目经理

(1)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资料(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纸质注册证书无效);

(2)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或以上并验收交付的炼油装置的检维修业绩。

证明资料:能体现项目经理任职内容的材料,如:合同首页、金额页、项目经理名字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其任职该项目项目经理的有效材料。

(4)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4.8.2 技术负责人

(1)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4.8.3 HSE负责人

(1)具备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提供证书复印件;

(2)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上4.1- 4.8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5. 评审安排

5.1评审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评审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古北SOHO25层+线上会议(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 特别声明

6.1采购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若报价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存在造假行为,其报价将被做否决处理。

6.2对有弄虚作假行为、串标围标、恶意低价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在以往项目履行中有违约交付、产品质量有不良记录的报价人,采购人将按照《中化能源违规供应商处理标准》对其进行处理,详见:【平台通知】中化能源违规供应商处理标准(https://scm.sinochem.com/hpc/index.html#/cmsDetail?cmsId=1781217821148831746)。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25层

邮编:201103

联系人:杨晓路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箱:wzyangxiaolu@sinopec.com

监督部门: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与风险合规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佑安国际大厦5层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与风险合规部纪检岗

邮编:1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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