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5南国书香节珠海分会场暨珠海读书月系列活动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8**$3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陆万元整)
采购需求:在2****5年8月中旬举办2****5南国书香节珠海分会场暨珠海读书月系列活动,书香节为期5天,读书月为期1个月,具体内容包括活动场地布置、氛围营造、活动策划并组织实施、周边文创产品设计制作、媒体宣传等工作。其中,策划举办阅读活动不少于3**$3场,在市属媒体以上平台发布新媒体稿件不少于1**$3篇、推文不少于5条,短视频制作及视频号、抖音发布不少于1**$3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5年9月3**$3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或社会团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投标人须拥有策划组织大型阅读活动的专业团队。
4.具有策划组织大型阅读活动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不限于从业资质证明、以往项目案例材料、专业设备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3.自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从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选择不少于3家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则按照《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5年4月2**$3日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8***4室。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2注册后查看1。
六、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5年4月2**$3日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8***4室
联系方式:2注册后查看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2注册后查看1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