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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浙江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2025年含油污泥(251-003-08)委托处置项目 |
项目概况: | 1.1采购项目名称: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2025年含油污泥(251-003-08)委托处置项目
1.2采购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项目单位: | 温州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服务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
(1)响应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企业。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2)响应人应持有注册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经注册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准具备开展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资格许可证或《具备开展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核准经营方式含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核准经营类别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的含油污泥【HW08(251-003-08)】,具备含油污泥【HW08(251-003-08)】处置能力,经营规模不低于3000吨/年。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3)根据温环发〔2019〕10号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清废攻坚战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中第(三)条第1点要求:响应人需承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所在地应为浙江省,危险废物处置不作跨省转移。未按要求提供承诺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3.1.2 财务要求:
(1)近1年服务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
(2)服务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需提供近一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1.3 业绩要求:
3.1.3.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有类似项目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及发票清晰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3.1.4信誉要求:
(1)响应人近一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且无企业行贿犯罪记录;一年内无经查实的造假、虚假投标等行为。
(2)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名录。
(3)响应人未被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响应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参与过燃料油公司![]()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详见附件采购公告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李龙飞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