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5-2**$3年中国境内纠纷案件事项的法律顾问框架项目(项目编号:ZJZB-2****5-1注册后查看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国际公司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公司,具全球化运营的特色。为准备应对一系列欠费类、涉及中国境内诉讼主体或其他涉及中国法律的法律诉讼案件,国际公司需要中国境内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为确保案件处理的专业性、高效性和合规性,国际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适的律师事务所
作为诉讼代理,以及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全面与解决纠纷的法律咨询与策略建议,提供与解决纠纷的口头法律意见或书面法律意见,根据国际公司要求寄送律师函,准备、和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以及和解材料,出庭代理,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负责作为国际公司或其关联公司
的诉讼代理提起、应诉、参与案件仲裁程序,以及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如有)、再审程序(如有)、执行程序以及财产保全程序,负责参加案件涉及的各类现场支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例会、谈判活动、实地调查取证等现场支撑,并提供法律意见,跟踪案件进展,及时报告案件动态,案件结案后应国际公司
要求出具相应的结案报告或相应的风险防范建议书,协助委托方处理与诉讼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定(暂行)》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和附件《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定(暂行)》。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1.4中选原则:本项目推荐综合排名第1名和第2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份额分配比例为第1名6**$3%;第二名4**$3%。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且必须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注:须提供通过年检、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3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3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3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和《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定(暂行)》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3)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5年3月2**$3日9时0**$3分至2****5年3月2**$3日1**$3时0**$3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国际公司智慧采购服务平台(https://ipsp.chinatelecomglobal.com/interpurweb/website/index.html)”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5年3月3**$3日1**$3时0**$3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
(1)登录国际公司智慧采购服务平台(https://ipsp.chinatelecomglobal.com/interpurweb/website/index.html)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电子参选文件的加密上传。参选人未在平台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平台要求操作的,将无法通过智慧采购服务平台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2)参选文件电子版的递交(加密后邮件发送):参选人须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加密的参选文件电子版压缩包至代理机构邮箱,待参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再单独发送解压密码至代理机构邮箱。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通过“腾讯会议”以及国际公司智慧采购服务平台共同进行线上远程视频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项目联系人提前做好接入准备并准时参加。比选代理机构将在唱价当天将会议码发送到各参选人的项目联系人邮箱,请注意查收。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加密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参选的潜在参选人需完成国际公司智慧采购服务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国际公司智慧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参选人,使用国际公司
智慧采购服务平台账号在平台登录,通过平台首页“操作指引”专区按照指引进行操作。
未在国际公司智慧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请登录国际公司
智慧采购服务平台首页的“供应商”专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指引”模块。
技术支撑人员:李聪;电话:1***7注册后查看1****4;邮箱:ffos.licong@chinatelecom.cn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际公司智慧采购平台(https://ipsp.chinatelecomglobal.com/interpurweb/website/index.htm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地 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8号光大中心2**$3楼 |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座西1**$3层 |
邮编:/ | 邮编:1注册后查看4 |
联系人:郭韦杰 | 联系人:寇一妮、冯雪妮、冯耿星、卢华升、李会猛、王少蕊、佟彤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kouyini.gyl@chinaccs.cn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账 号:/ |
8.2异议接收邮箱:kouyini.gyl@chinaccs.cn,或通过国际公司智慧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
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