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5年-2****6年公务出行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5年-2****6年公务出行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预算9.2万元。本项目采用报价折扣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3%-9**$3%);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车型报出一个统一的折扣率,不允许不同车型报不同的折扣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方式: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招标。
(四)服务期限: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
(五)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1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2 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
二、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4年度或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三、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项目要求
(一)基本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可提供自有车龄5年以内、行驶里程不超 1**$3 万公里( 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使用 )、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小轿车2台和商务车2台或以上数量。提供的车辆租赁、驾驶服务及一切相关服务均须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提供的车辆车况均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投标人若不遵守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2.自有1**$3年或以上驾龄,年龄5**$3周岁或以下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的驾驶员3人或以上。(提供驾驶证复印件)
3.采购人提前1天提出用车需求,中标人需有提供2部或以上5座车的能力和提供2部或以上商务车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4.车型要求:小轿车(5 座)、商务车(7 座)等车型。
(1)小轿车(5座1.5T或2L排量或以上车型):可提供自有车龄5年以内、行驶里程不超1**$3万公里、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小轿车(5座)2辆或以上数量。
(2)商务车(7座1.5T或2.4L排量及以上排量车型):可提供自有车龄5年以内、行驶里程不超1**$3 万公里(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使用)、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商务车(7 座)2辆或以上数量。
(二)质量要求
1.管理人员、驾驶员稳定性承诺:
(1)安排1名专职管理人员配合采购人负责有关租赁车辆管理工作的开展,专职管理人员应及时反映和协助解决租赁车辆工作期间遇到的问题;
(2)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全年4次)驾驶员安全会议,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不定时召开驾驶员安全教育会议,并听取驾驶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
2.服务提升承诺
(1)确保车辆清洁;确保驾驶员个人卫生;
(2)人员安排和服务意识提升:按采购人需求优化安排驾驶员,要求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积极主动。
3.协调机制:驾驶员提供服务期间与采购人发生冲突,采购人可直接向专职管理人员反映问题,提出采购人意见,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如果采购人提出更换驾驶员和车辆的要求,中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
4.投标人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为拟投入使用的车辆购买必要的商业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为拟投入使用的车辆购买必要的商业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每辆车保险赔偿限额不低于1***0万)、承运人责任险(座位险)(含司机责任险、乘客责任险;每个座位保险赔偿限额不低于5**$3万),保险期限至少应涵盖服务期。(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6.行车应急响应方案:如发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机件故障),中标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警、报险或叫救护车等)并在3**$3分钟内通报采购人,并按接报后市内1小时、本省8小时内派员赴现场负责处理事故相关事宜及安排车辆接送随车人员。
6.备用车辆:中标人能满足采购人用车需求,提供(维修、抛锚、盗抢应急等)替代用车服务。
7.驾驶员每次对车辆做好清洁、定期消毒和防疫工作。
8.每次用车的时间和行程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需求处室申请用车单执行,中标人须事先与采购人的用车联系人沟通确认,并提前不少于1**$3分钟到达用车点。(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9.甲方提供车辆时,车辆使用年限不得高于5年,小轿车不得低于B级车型;
1**$3.甲方应在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合理调配驾驶员,避免出现疲劳驾驶,提供的车辆每行驶5****0公里应当进行一次常规保养。
1**$3.如出租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协议约定或承租方要求的,承租方用车人每投诉反映1次,承租方将向出租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出租方发出整改通知书达到2次的,承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协议。(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采购价格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车预算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租赁社会车辆项目价格标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见下表。
标准分为综合定额标准和分项定额标准。
1.日均出行距离不超过 2***0 公里的租车行为适用综合定额标准。
类别 | 车辆类型 | 座位数 | 综合定额(元,含税) | |||
其中:车辆租用费 | 驾驶员雇佣费 | 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 | ||||
1类 | 小轿车 | 5座 | 7***0 | 3***0 | 2***0 | 1***0 |
2类 | 商务车 | 6-9座 | 8***0 | 4***0 | 2***0 | 1***0 |
3类 | 中巴车 | 1**$3-1**$3座 | 1****0 | 6***0 | 2***0 | 3***0 |
4类 | 大巴车 | 2**$3座以上 | 1****0 | 8***0 | 2***0 | 5***0 |
2.日均出行距离超过2***0公里的租车综合定额标准。
类别 | 车辆类型 | 座位数 | 分项定额(元,含税) | |||
车辆租用费 | 驾驶员雇佣费 | 燃油费 | 通行费、停车费 | |||
1类 | 小轿车 | 5座 | 3***0 | 2***0 | 0.8元/公里 | 据实测算 |
2类 | 商务车 | 6-9座 | 4***0 | 2***0 | 1.2元/公里 | |
3类 | 中巴车 | 1**$3-1**$3座 | 6***0 | 2***0 | 3元/公里 | |
4类 | 大巴车 | 2**$3座以上 | 8***0 | 2***0 | 4元/公里 |
3.出发地为惠州市城区,如承租方出差外地留宿无法提供驾驶员食宿,承租方按食宿3***0元/天补贴,当天的服务时间为晚上1**$3时截止,超出晚上1**$3时按第二天服务计算。
(四)付款方式:
1.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实施先租赁,后按每月结算制度,依据中标人、采购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实施租赁。
2.中标人应具备公务卡或转账支票结算的能力,从按月支付的那个月起,中标人完成当月的服务内容后,中标人在次月1**$3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上一月度结算请求并附结算费用资料,并提供汽车租赁对账单,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的正式发票, 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之日起1**$3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上一月度租赁费用。中标人拒不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或支票的方式向中标人支付款项。中标人的银行账号信息在合同中列明,如变更指定银行账户的,应当提前 1**$3 日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租赁过程中所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食宿由中标人垫付,并纳入每月汽车租赁对账单、提供相应的发票给采购人进行结算。
五、投标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二)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征信承诺书及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广东)或信用中国(广东惠州)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三)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副本),投标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项目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封面处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人联系方式、投标日期等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投标文件包含(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项目报价、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等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如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投标人必须依照采购人的格式制作;如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格式。
(五)其他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请认真阅读以上投标要求,以上所有投标文件、复印件、封面及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5年7月2**$3日下午5时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资料不予接收。
投标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成路1**$3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3***9房
质疑询问方式:谢文辉电话:0****2-2注册后查看5
投标联系方式:李海宏电话:0****2-2注册后查看1
附件: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5年-2****6年公务出行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评标计分标准表.xlsx
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