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国泰测试工程公告测试验证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泰测试工程公告测试验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企业四,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产100.0万元,私有资金0.0万元,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括及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未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其他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未具备其他资质。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同时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3.1.5条的要求。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4.2联合体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02月2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请到泰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TPBidder根据交易平台编号领取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www.taggzyjy.com.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8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请到泰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TPBidder我的项目菜单选择投标项目递交电子办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栏目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解密。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泰安企业四招标代理机构:泰安企业四
地址:招标人地址地址:代理地址
邮编:271000邮编:271000
联系人:张三联 系 人:张三
电子邮件:89383@126.com电子邮件:89383@126.com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张三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行政部门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应主动联系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告知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