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HS32/H水基难燃液压液产品试制(二次)招标公告(2025-JHYYTQ-F2021)

招标公告 北京市

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0;HS3**$3/H水基难燃液压液产品试制二次)***0;

二、项目编号:***0;2****5-JHYYTQ-F2****1***0;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

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1

HS3**$3/H水基难燃液压液产品试制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指定地点

确定中标供应商后4个月内完成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最高投标限价:***0;5**$3.6万元 (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0;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采购活动接受石油石化行业的分公司参与投标,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的合法经营活动相关证明文件,未按照此要求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供应商应为军队或国家发改委明确的国防军工等专项用油计划供应企业。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0;2****5***0;***0;6 ***0;2**$3***0;日至***0;6 ***0;2**$3 ,每日上午***0;0**$3***0;:***0;3**$3***0;***0;1**$3 :***0;3**$3***0;,下午***0;1**$3***0;:***0;0**$3***0;***0;1**$3***0;:***0;3**$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0;北京市房山区***0;(具体地点电话联系采购单位)

(三)申领方式:线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招标文件每包/套售价:0元。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0;2****5***0;***0;7 ***0;1**$3***0;***0;0**$3***0;***0;0**$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0;2****5***0;***0;7***0;***0;1**$3***0;***0;0**$3***0;***0;3**$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5号楼华宝大厦1**$3A层1****8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5***0;***0;7 ***0;1**$3***0;***0;0**$3***0;***0;3**$3***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5号楼华宝大厦1**$3A层1****8会议室

八、现场踏勘

采购包(1):不需要现场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拟向潜在供应商发布邀请函

、其他补充事宜

线下审批发售文件流程:

1、需携带以下资料至北京市领取文件,由采购单位现场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国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可由该投标供应商所在集团其他公司或分公司代缴)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军队用油供应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现场审核上述资料(上述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能发放招标文件。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2、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3、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光盘读取设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6注册后查看9****0

地 址:北京市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0-6注册后查看7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助理

联系电话:0***0-6注册后查看5

地 址: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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